★ 率先出台《海南省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管理办法》,承接国家授权海南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审批权限,规范调整补划程序。
★ 率先构建耕地保护利益调剂补偿机制,以市县为基本单位,在一个规划期内(15年),调整减少建设用地指标和调整增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指标的市县支付易地调剂补偿费用。
★ 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建立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园区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制度,有力保障了省重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园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 创新政策和管理机制,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范围从农村拓展到垦区,赋予农垦集团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主体、指标交易主体地位,快速扩充全省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
有力保护了耕地“数量”,较好地完成了国家下达海南1072万亩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09万亩的任务。有效提升了耕地“质量”,2020年,完成补充耕地项目备案21个,新增耕地数量9071.95亩,水田面积4079.55亩、粮食产能819.62万公斤。显著增加了经济发展“效益”,2020年,通过省级交易平台交易补偿耕地指标1429.5亩、水田面积1275亩,实现成交金额5.33亿元。明显提升了土地“生态”功能,构建了全域生态宜居与集约高效的土地生态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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