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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号)17年反腐败实施意见
被浏览:332次    发布日期:2018/9/15 15:13:42

亚港务局2018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纪委七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港口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目标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纪,违纪必纠。

2、坚持服务港口经济建设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措施之中。

3、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原则,将三者寓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

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认真总结,善于运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又要体现时代特征,把握规律,勇于创新。

5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突出“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纪律。加强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纪律,加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同题,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局党委、各党支部负责)

2、加强纪律执行力度。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为标尺,认真检查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推动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铭刻于心具化为行,使守规矩讲纪律成为自觉和习惯。(局党委、各党支部负责)

(二)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

道德防线。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纪委、党群部负责)

4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市二十条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并做好监督检查,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党委、纪委负责)

5、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的剖析教育,坚持每周的政治思想培训教育制度工作的落实;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的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专题片和警示教育片,使每一个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搞腐败给国家、家庭、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从腐败分子身上吸取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刻剖析典型腐败案件,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纪委、党群部、行政办负责)

6、认真开展以港口服务(包括港口装卸、商务、租赁、渔货、物业、海上游等业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职工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对象至上的思想,坚持半年组织1次党风、行风大检查。(纪委监察牵头,各党支部配合完成)

7、每年组织1次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及基层二级班子成员的组织生活会,参照上级规定并结合各自的实际内容进行。(党群部、纪委负责)

8、每年组织1次对基层单位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检查考核工作(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并将考核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局纪委、党群部、人事部负责)

(三)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好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局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推动港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9、提高重视,加强领导带头作用。局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领导班子要按期将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书面上报市纪委和市国资委党委,自觉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委负责)

10、强化“一岗双责”意识。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各部门责任人变更时,分管领导要及时与新的责任人签订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真正抓出成效。各单位领导班子、各部室主要责任人年底开展述廉述责。局党委按要求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局班子成成员每半年对分管单位、部室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年终党群部对各单位、各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党委、纪委负责)

9、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要坚持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认真执行《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曝光违反“四风”问题、违规违纪等典型事例。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纪委负责)

10、根据我局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并修订《党风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党委负责)

11、严禁用公款赠送礼金、礼品和实物,不得向上级领导送“红包”、“礼金”和实物。严禁上一级领导利用职务权力之便向下级单位索取钱物,强化监督检查。(纪委负责)

12、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用人的程序把关和公示制度,做到“坚持用人唯贤,反对用人唯亲”。加强对领导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制度。(纪委、党群部、人事部各负其责)

13、各单位副职以上的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二十条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反对“四风”,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港口发展。(纪委、各单位、各部室负责)

14、领导干部接受的“礼品”、“红包”等,必须自觉上交登记,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纪委负责)

15、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通讯费用等职务消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行政办、人事部、财务部各负其责)

16、严禁借学习、考察、开会、培训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到风景名胜区参观旅游。(纪委监察室负责)

17、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申报制度,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或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纪委监察室、各党支部落实)

(四)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树立讲学习、讲正气的好氛围,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是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务必抓紧抓好。

18、坚持每季度1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严格对照总习近平书记提出的各方面的要求,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纪委、党群部负责)

19、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周三、四晚上学习日进行学习,做到每季度组织1次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基础知识等内容的电视教育,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要进行1次党基本知识学习活动。(党群部、各党支部负责)

20、利用港口现有的宣传工具,为党风、行风廉政教育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坚持重大节假日出版港口宣传教育专栏,利用基层的墙报、板报做好重大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党群部、团委负责)

(五)保持惩贪治腐力度不减,巩固反腐压倒性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抓早抓小、立改快改,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坚决杜绝腐败事件发生,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

21、认真贯彻好港口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巩固制度的贯彻执行。(各有关单位负责、纪委组织检查)

22、继续整治“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和“四风”问题,对在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在状态、脱离工作岗位、推进工作不力、工作效率低和“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查处,对港口各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工程招投标、各类经营合同管理和执行、收支执行等情况,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稽查小组负责,各单位配合)

23、在正常情况下,每季度组织1次有关人员到各单位抽查制度执行、台账管理、企务公开、劳动纪律等情况,发现好的经验和不足,及时向局领导通报情况。逐步把基层的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打下良好基础。(稽查小组负责)

24、加大重大会议(活动)和中层干部填写周工作汇报的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它的实际效果和确保它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一步推进港口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稽查小组、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2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管理,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坚决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杜绝事故的发生。(工会、安技部、各单位负责)

26、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进一步加强公安干警、保安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执法制度,检查在执法过程中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执法不公,贪赃枉法等行为,严格查处执法犯法行为,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稽查处理。(稽查小组负责、公安分局配合)

27、各基层党支部、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要负总责任。每年组织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纪委牵头、党办负责)

28、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效能监察工作,对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必须严格按质按量,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创优超标。年终组织党风党纪大检查时将作为一项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审计监察室、党办和财务部负责)

29、严格执行局绩效考核(KPI)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单位上报的各项考核完成指标,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指标情况,规范考评办法,不断提高KPI考核质量。(绩效办、各单位负责)

30、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堵塞企业管理漏洞,从效能监察入手,结合中层干部填写周工作汇报填写工作,运用审计监督、会计监督等手段,对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审计监察室、绩效考核办和财务部负责)

31、加强港口各种费用的报销、票据、现金及收入管理的监控和监督,严禁多收少报,贪污挪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纪委、审计监察室、行政办、财务部和稽查组负责)

32、严格执行业务招待费报告制度。禁止强迫货主、船东、承包户及港口的所有服务对象吃请。(行政办、财务部负责)。

33、加强规范办公用品统一采购的管理,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全局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禁止各部门、各单位自行采购办公用品。(行政办负责)

34、严格执行港口基建招标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审批权限及预算造价的审批要按管理办法执行,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要按工程招标办法执行,并严把工程质量关。(工程部牵头,行政办、审计监察室负责)

35、认真抓好党务、企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各党支部、各单位公开栏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党务工作、港口生产经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及职工关心的问题,定期向党员、干部职工公开,并做好公开准化工作,提高公开质量。(党群部牵头,行政办、工会、纪委和各单位负责)

36、加强港口民主监督机制,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实行民主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向职代会报告制度,推进港口民主管理。(工会、纪委负责)

37、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工会、共青团、女工委要继续发挥主人翁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各党支部负责)

 

     

 

 

               三亚港务局党委

               201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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