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
开展巡察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从5月19日起,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三亚港务局委员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为了明确责任,严明纪律,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委的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全力配合巡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履行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保持联络畅通,确保有呼有应、有叫必到。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做到配合巡察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所有干部职工要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讲政治、讲正气,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巡察工作,要将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中心工作,只要巡察组安排的任务都要优先完成,对巡察组交办的事项,要保证质量,按时办好。
四、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各单位及党员干部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
六、各单位要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提供开展巡察工作必需的有关文件、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巡察组需要的材料,都要第一时间送达,真实完整,不得拖延或不按照要求提供资料。
七、巡察组需要找谁谈话,都要立即到位,如实回答巡察组的任何问题,不得推脱隐瞒。
八、要畅通巡察组全面了解情况和联系干部群众的渠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挠巡察工作,切实为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创造条件。
九、负责联系协调巡察工作的协调人和联络员,要主动与巡察组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为巡察工作做好服务和保障。
十、要认真虚心地接受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视存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抓好整改。
对配合巡察工作敷衍应付、推诿拖拉的,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
特此通知
三亚港务局党委
2018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