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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被浏览:297次    发布日期:2017/11/13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各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各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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