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港字【2018】10号
关于设立三亚港务局审计监察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完善港口内控机制,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在安全、高效的环境下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港口工作实际,局决定设立审计监察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监察部定员3人,设部长1人,配备财务方面的审计人员1人,工程项目方面的审计人员1人。具体人员由局班子会议确定。
二、审计监察部的主要职责
1、制定港口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港口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对港口及下属单位执行上级财会制度和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港口及下属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査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对港口及下属单位对外经济合同执行情况、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及其它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评价。
5、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所属单位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对港口及所属单位的物资采购、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基建工程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
7、对全港基建工程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定额执行情况、工程概(预)算、工程决算、峻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8、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它事项。
9、加强与上级审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了解并掌握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协调上级审计部门处理企业相关问题。
特此通知
三亚港务局
2018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