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港字[2018]1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2017年,在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经过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了五届二次职代会提出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了树立典型,发挥引领作用,更好地推进港口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
名额2个,在全局范围内评选。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
名额12名,其中,中层领导2名(全局范围内评选),一般职工10名。一般职工的先进名额分配如下:
港务公司2名,租赁公司1名,物业公司1名
洋海公司2名,环卫公司1名,公安分局1名
局办、党办、工会办、人事部共1名
安技部、财务部、工程部、法律室、外代共1名
(三)工作积极分子
名额10名(含中层领导),名额分配如下:
港务公司2名,租赁公司1名,物业公司1名
洋海公司2名,环卫公司1名,公安分局1名
局办、党办、工会办、人事部共1名
安技部、财务部、工程部、法律室、外代共1名
(四)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名额3名,在全局范围内评选。
(五)创文巩卫先进个人
名额3名,在全局范围内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起模范带头作用,两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2、积极组织生产经营活动,KPI绩效考核成绩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2017年生产计划指标。
3、贯彻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基础管理工作完善。
4、抓好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抓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党风行风端正,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二)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积极工作。
2、带头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工作作风好,任劳任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条件
除具备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外,还须具备:
1、努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和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港口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职工反映好。
5、无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情况。
(四)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作为,有成绩,个人无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单位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5、经常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熟悉和掌握基层一线安全生产情况,对违章行为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五)创文巩卫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守岗位,作风踏实,任劳任怨,积极完成创文巩卫工作任务。
2、创文巩卫措施到位,督查有力,整改及时,成效显著。
3、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创文巩卫工作成绩突出,责任区环境卫生有较大改观,无脏乱差现象。
4、积极宣传创文巩卫,大力营造创文巩卫的浓厚氛围。
5、创文巩卫责任落实到位,在我局的创文巩卫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
各单位在全港范围内民主推荐2个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
1、中层领导中的2名先进生产(工作)者由各单位在全港内评选推荐,一般职工中的10名先进生产(工作)者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评选推荐。
2、10名工作积极分子、3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3名创文巩卫先进个人(均含中层领导)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评选推荐。
先进个人的评选原则上不得重复,即一个人不得获评2个以上的个人先进项目。
(三)评选结果审定
各单位将评选情况报局,局汇总后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审定。
四、表彰与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五、时间要求
评选工作请于3月14日前完成,并将评选结果报局办公室。
三亚港务局
2018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