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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号。关于开展债权债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被浏览:272次    发布日期:2018/11/1 16:12:40

 

亚港字【201818

关于开展债权债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快港口货币资金及时回笼,促使企业提质增效,根据我局目前债权债务实际情况,结合局五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的意见和企业改制重组工作要求,经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港范围内开展债权债务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局债权债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周  (局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陈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蔡广明 (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港口使费追缴小组、租金追缴小组、海上旅游营销款追缴小组、职工个人欠款追缴小组。

港口使费追缴小组组长由陈立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林鹏振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商调部抽调。

租金追缴小组组长由蔡广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蒲有合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租赁公司抽调。

职工个人欠款追缴小组组长由王意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梁必胜和黄小浩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物业公司、财务部和人事部抽调。

海上旅游营销款追缴小组组长由刘德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扬成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洋海公司抽调。

二、  各工作小组职责。

1、港口使费追缴小组职责是负责对拖欠我局港口使费的货主和客户进行债务清理,向欠款货主和客户发缴款通知,采取措施收回所欠款项。

2、租金追缴小组职责是结合港口拆迁工作,对全港租赁合同进行清理,对拖欠租金的承租客户发追款通知,采取措施收回所欠租金。

3、海上旅游营销款追缴小组的职责是对拖欠洋海公司营销款的客户进行清理,对拖欠营销款的客户发追款通知,采取措施收回所欠款项。

4、职工个人欠款追缴小组的职责是对职工个人所欠公款进行清理。其中职工拖欠购房款的由物业公司房改办负责清理;职工一般拖欠公款的由财务部进行清理,人事部配合。并向欠公款职工发追款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还款。

三、  时间安排

此次全港性的债权债务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用二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2018417日至615日)

第一阶段为债权债务清理阶段。主要工作是对欠款单位和个人进行债务清理,审查合同执行情况,核定欠款额度、欠款时间,核实欠款单位法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进行登记、造册。(2018417日至24日)

第二阶段为追款阶段。主要工作是对欠款客户和个人发追款通知,并组织力量和采取措施追款。(2018425日至68日)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主要工作是对此次债权债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资金回笼额度、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

以上各阶段的工作由各小组自行开展。

四、  监督检查。

此次全港性的债权债务专项治理工作由局纪委牵头,审计监察部和法律室全程监督和检查,对各小组在追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在追款过程中不作为和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予追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对在限期内不向单位偿还欠款的港口职工,由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可由财务部扣发工资(含绩效工资),岗上职工做待岗处理;如属退休职工的则扣全额发退休补贴和节假日补贴。情节严重的按公款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2、对在限期内不向我局偿还欠款的货主和客户,由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具体要求。

此次全港性的债权债务专项治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港口经营效益和经营质量,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安全,也是港口改制重组的必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努力,争取全部收回客户和个人所欠款项。

特此通知。

 

                                                                                             三亚港务局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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