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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号。关于印发《三亚港务局基建工程管理办法(修编)》的通知
被浏览:377次    发布日期:2018/11/1 16:23:41

三亚港务局基建工程管理办法(修编)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基本建设工程的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并结合局基本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原亚港字【2010112号文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所有基建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改造、装修、拆除等工程以及各类维修工程。

第二条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申请

1、局所属各单位及部门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要求进行新建、改造、维修等工程项目时应以书面报告局主管领导,经局主管领导审批或上报班子会决定后,由局工程部组织实施。

2、局工程部按设计-预算-竞标-审批-实施流程组织工程项目实施建设。

第三条 工程项目审批权限

对一些局里需要快速完成的维修、零星、临建工程,工程部根据预算造价按规定组织报批,具体如下:

1、工程项目预算造价5万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

2、工程项目预算造价5-10万元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法定代表人审批;

3、工程项目预算造价10万元以上的,由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如需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由工程部提供材料给总办,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后,由总办负责上报,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工程招标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进行。 根据三发改招概【2018103号文,对局工程招标管理办法作出规定。具体如下:

一、对于具备开工条件且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局工程部按有关要求报建,并发布招标信息,实行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1、工程部依据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写《招标文件》,包含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

2、工程部审核《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3、在规定期限内,接受投标单位投标文件。

4、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由工程部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5、工程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公开招标,通过投标资格审核的单位可以参加公开招标。

6、工程部派人员全程参与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抽取人员,与工程部派驻人员联合组成专家评标小组。专家评标小组根据招标公告中列示的招标要求集中评审投标单位,并将结果记录在《工程评标结果》中。

7、工程部将《工程评标结果》存档保管。

二、对于造价在1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邀请招标工作在局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委托工程部组织实施。

1、成立邀请招标的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工程部、安技部、党群部、财务部、局工会、局纪检委和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参加。

2、参加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原则上应多于三家,关联单位不得参与。

3、邀请招标的评标结果由工程部编写“项目定标纪录”,参加评标单位分别签字确认。

4、“项目定标纪录”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工程部下达《中标通知书》并存档。

三、对于造价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小项目或时间要求紧急的临时项目,采取议标方式进行。

1、工程部列明项目清单,包括施工内容、质量标准、安全规定、时间要求等。

2、向具备相应资质和施工条件的、不少于二家施工单位发出邀请。要求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发回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报价书、安全质量标准、施工时间等。

3、项目谈判。由工程部按照“一对一”方式与各方单独谈判,确定方案最优(包括报价最低或工期最短)者为施工单位。

4、谈判结果由工程部编写“项目谈判纪录”,参加谈判人员分别签字确认。

5“项目谈判纪录”报局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

1、局工程部代表局履行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职责。工程部按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并指派一名技术员负责现场协调监督施工单位有序开展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2、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原则上一般不予变更。但因实际工作需要确实需要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变更,首先由施工单位报请局工程部,由工程部现场管理技术员核定后,按工程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现场管理人员要做好签证记录。

3、施工单位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工程部应根据工程完成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签字后,报主管领导和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支付,大额支付需按局“三重一大”流程审批。

第六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决算。

工程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核定小组进行验收,如工程项目存在缺陷,由工程部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具体竣工验收组织按如下要求进行:

1、维修、零星、临建工程项目,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工程部组织审计和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

2、工程项目费用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组织审计、使用单位、有关部门或专家核定小组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部门根据竣工资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时对工程项目决算书进行严格审计,工程变更部分(核增核减)须有规范的工程变更单并有工程部现场管理技术员签证,否则不予审核。财务部根据工程项目审计结果结算工程款,同时要按合同扣留工程保修款,完成固定资产审批等工作。

第七条 工程项目资料存档

工程部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程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将所有资料建档存查。

第八条 其他管理

1、在邀请招标中,工程部代表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选择邀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信良好,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邀请的投标人应不少于3家。

3、不得故意邀请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其内定中标人的陪衬,搞假招标。

4、如发现投标人之间有串标、围标行为,则取消其参加投标资格。

第九条 附则

1、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2、本办法由三亚港务局负责解释。

 

            三亚港务局

             20189


议标谈判记录表

  谈判项目

 

 谈判地点

 

谈判时间

 

第几次谈判

 

参加人员

 

谈判单位

 

 

 

1、合同内容:

 

2、工程价款:

 

3、工期要求:

 

4、付款方式:

5、保修期:

6、履约保证金:

7、其他备注信息:

 

谈判结果

 

 

谈判人员

签字

 

 

 

 
















定标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邀标单位数量:                   回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数量:                   开标时间:

开标部门

工程部

审计监察部

党群部

安技部

财务部

工会

其他

开标人员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标书情况

调整

金额

定标意见说明

金额

排序

1

 

 

 

 

 

2

 

 

 

 

3

 

 

 

 

4

 

 

 

 

5

 

 

 

 

定标结果

 

 

分管领导及

领导班子意见

 

 

法人代表意见

 

 



























开标地点: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公司

我单位的                                       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 7 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盖章):三亚港务局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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